1.制度(1)成立由分管院長、護理部主任(副主任)、護士長組成的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,負責全面督導、檢查。(2)負責制定各項質量檢查標準,定期組織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及時反饋。(3)質量委員會成員定期召開會議,總結質量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(共 383 字) [閱讀本文]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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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.制度(1)成立由分管院長、護理部主任(副主任)、護士長組成的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,負責全面督導、檢查。(2)負責制定各項質量檢查標準,定期組織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及時反饋。(3)質量委員會成員定期召開會議,總結質量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(共 383 字) [閱讀本文] >>